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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itute of Compliance Officers
注册合规师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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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精神

步入香港多维合规的新时代

过去的轻量级合规功能

      "证券及期货条例”(“SFO”)于2003年实现了香港金融市场监管框架的重大现代化。香港政府新闻稿称,“它将管理证券和期货市场的10条现行法令合并并现代化为一项综合立法,以使香港监管制度与国际标准和惯例保持一致。”(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301/17/0117203.htm)

      在持牌中介方面,证券及期货条例为中介机构设立了新的监管框架,以规管证券,期货和外汇交易。它为企业和个人实施了重新定义的受监管活动,并且引入了单一的发牌制度。持牌代表是指获持牌法团授权为其进行一项或多项受规管活动的个人;而负责人员(“RO”)是指获持牌法团授权为其监督一项或多项受规管活动的个人。

      在证券及期货条例生效时,证监会就合规主任在持牌法团的角色进行咨询。咨询的结论是,没有必要要求持牌公司的合规主任进行先决条件的检定或认证。从那时起,合规人员的基本资格和重要性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合规人员的培训尚未正式被政府确定而被制度化,而所有培训仅限于在职的内部学习。

全球新兴的合规职能

      在2008年金融海啸之后,美国政府对违反监管标准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实施严厉的处罚。随后,合规成本(或违规成本)大幅上升。这也提高了市场对法规遵从重要性的认识,并且认识到在企业中拥有一名适当且符合标准的合规人员的必要性。

      今天,监管机构不仅更积极地追究违法的机构,对违法者征收更高的罚款。合规问题已成为银行和持牌公司的关键注视点,因为未对其客户和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将会使公司受到审查和诉讼。更进一步推演,如果客户的欺诈计划使实体受益,并且该实体是故意未能提交适当的申报,则该实体的行为可能使其成为共谋者并且受到起诉。

      在个人层面上,美国最近有一些案例允许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对故意违反银行守则(Bank Secrecy Act) 的金融机构的“合伙人,董事,人员或员工” 进行民事处罚。在上述各个案例中,被定罪的前合规官员除被停牌外,还必须支付大笔罚款。这意味着合规专业人员违反反洗黑钱 AML / 反恐怖分子融资 CTF 法规会增加个人责任风险。

合规人员在现代组织中的角色

      合规人员负责确定如何保护其特定组织免受所有的风险。他们负责制定标准并实施政策和程序,以确保整个组织的合规计划在识别,检测,预防和纠正违规情况的有效性和适切性。

      合规人员总是为证明其计划的有效性而承受压力。他们必须制定简单的步骤来审查合规性问题,并创建内部控制流程以进行监控。提高企业风险意识,内部培训和行动建议是现代合规人员使命的三个关键要素。它要求合规人具有特定的个人特质和不同的职场技能组合。

      2014年4月,广受欢迎的 “金融时报” 报导称,合规是当今最热门的金融招聘领域之一,它更声称现时是 “合规人员的时代” 。

现今持牌法团中的合规角色

      随着全球监管趋紧,执法力度趋严和处罚额度趋重的大势下,香港金融市场对持牌中介机构也实施了更大的监管。证监会从调查一开始就更专注于个人罪责。它也增加了对中介机构的专题审查,并采用了 “前期重载” (front-load) 的方法来识别新出现的风险,并采取早期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市场的损害。

      2016年12月16日,证监会在其通函中引入了主管经理(“MIC”)制度。 MIC 制度由证监会许可持牌法团的 8 个核心职能部门的个别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遵守监管标准。八个核心职能包括:整体管理监督,关键业务线,业务控制和审查,风险管理,财务,信息技术,合规和反洗钱,及反恐融资。它还要求向证监会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及其汇报机制。如果高级管理人员未能达到监管标准,即使他们无需领牌,MIC 制度也会向他们追究个人责任。

      为期 7 个月的过渡期,证监会要求每间持牌法团在不迟于 2017年7月17日 向其提供所需的通知。虽然估计 MIC 的失责不会导致监禁风险(除非根据现行法律,失责也构成刑事犯罪),MIC 可能会被公开谴责或罚款。对 MIC进行谴责的后果尚不清楚,但预计这种谴责会产生重大的职业后果。

      以上的 8 项核心职能,人们倾向于认为持牌负责人员 (RO) 只需负责其中两项核心职能,即整体管理监督和关键业务线,而合规职能(及其责任)将由 MIC 合规人员负责。

持牌负责人员(RO) 最终负责合规职能

      事实上,顾名思义,持牌负责人员最终需负责持牌公司的合规要求。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SFAT)于2011年在平安一案中明确指出:“持牌法团的RO是对遵守所有适用监管标准负主要责任的人,而法团在合规方面失责的,责任转移的余地很小。“

      上诉审裁处在平安案中的立场清楚地表明,RO是对所有适用标准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因此,RO应该熟悉受监管活动的所有“应该”和“不应该” (Dos and Don'ts),尽管这是合规人员的专门领域。合规人员是持牌法团的守门人,职责是确保不会出现“红线错误行为”。

      就算因为合规人员辞职且公司资源不足,使得合规要求明显出错时,这些原因也不能成为借口。RO 必须了解自己的角色,并对合规职能承担最终责任。

持牌法团合规人员的传统培训

      随着合规专业人员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许多人认为这是进入该领域的好机会,但却不知道有效的路线或渠道。

      在就业方面,由于证监会并不要求对合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定或认证,因此在合规领域招聘初级职位时,许多公司一直都比较灵活。这使得了解业务的候选人能够将该知识转化为与合规相关的能力。大多数这些转变会发生在一个已成熟的团队的坚实基础之上,使得候选人有机会向他们的同伴学习(通过在职学习和培训)。

      随着资历水平要求的提高,转型的难度也会增加。由于个人责任增加和更高职责范围的责任,很少金融机构会考虑把这些关键工作分配给不具合规经验的候选人。因此,如果专业人士希望过渡到合规领域但没有直接的合规经验,那么应该鼓励他们先寻找内部机会,而不是寻找其他地方。一旦达到合规经验,这些高级合规高管必将对外部公司更具吸引力。

结论

      "证券及期货条例” 自 2003 年颁布至今已有15年。在此期间,我们经历了金融海啸,导致全球监管趋紧,执法力度加大,刑罚加重。合规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组织职能,而合规人员已成为一个需求巨大的不可或缺的高管。与此同时,个人责任也变得更大,迫使合规从业者在执业实践中需要更多知识和更加谨慎。

      在这一全球趋势之下,我们在金融市场上看到了同样的现象。合规职能以及合规人员在持牌法团和上市公司中的作用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市场上对高级和经验丰富的合规人员需求庞大。但由于一直以来合规专业缺乏政府主导的必要检查或认证,市场上不存在专业标准,也妨碍了合规人员的集体性和标准化的培训。从中长期来看,合规人员的供需不平衡,可能会降低香港因未能维持与国际标准和惯例接轨而成为全球一流金融中心地位的能力。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我们认为迫切需要为合规人员及持牌负责人员,以及希望进入该行业的专业人员进行合规培训。建议的培训课程也将使那些希望以更多理论基础而提高水平的年轻合规人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