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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itute of Compliance Officers
注册合规师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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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專業學習硏討會 -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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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討會的第一個主題是 "金融海嘯十週年及雷曼迷你債券事件",由何鍾泰博士主講,他是當年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382)9(1)條成立的小組委員會主席,調查有關出售雷曼兄弟迷你債券及結構性金融產品的事宜 ("雷曼迷債")。金管局表示,約有202.2億港元的各種"雷曼迷債"已通過銀行出售給43,700名投資者,其中包括由約33,600名投資者持有的112億港元的迷你債券。何博士提到,整個調查過程耗時約3年半,共進行了約200次的會議,訪談和聽証會,接見了高級政府和監管人員,銀行頂層管理人員,法律顧問,證人,前線銀行職員,受害投資者等。經過冗長而艱辛的過程,何博士最感到滿意的是,85%至96.5%的結構性金融產品最後能賣回給銀行,為散戶投資者帶來欣慰。"雷曼迷債"事件已經解決,但何博士認為,如果投資者不去學習和教育自己,類似的事件可能會再次發生。過去10年間出現了新的投資產品和計劃,如眾籌和加密貨幣,吸引了很多市場興趣。何博士提醒我們要更加充實知識和謹慎。他相信歷史可能會重演。

      第二個主題由吳青螢女士主講,題目是 "CRS - 實踐與影響",她是一名美國律師,注冊會計師和前私人銀行家,而所有這些機構,都是大型的跨國公司。根據CRS框架,香港的金融機構須每年識別並向稅務局報告海外司法管轄區的稅務居民(包括某些實體帳戶的個人,實體及控制人)所持有的財務帳目。2017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於2017年7月1日開始實施。吳律師解釋了法例的相關部分,其中規定金融機構的法律義務,需要作盡職調查程序,以收集所需資訊。她詳細闡述了各種定義,包括可報告賬戶,控制人員,所需資訊以及合規和執法。吳律師繼續討論了一些案例,她的發言引發了場內的熱烈討論和分享。